2019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一年,也是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职能整合运转的第一年。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明确了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要点》主要分6个部分,可以概括为“1431”一个统领、四项重点、三个保障、一个附件。
“一个统领”,是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环评和排污许可工作,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项任务部署。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上来,并落实到环评和排污许可工作全过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召开全国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会议,系统谋划、扎实推进“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环评“放管服”、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大数据建设等工作。要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启动《环境影响评价法》全面修改研究,加快推进《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出台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加强法治保障,并积极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之间以及与相关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
“四项重点”,一是全面推进“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宏观管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年要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及青海省“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实施,稳步推进其他19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流域规划环评及政策环境影响论证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管理的通知,并完善“三线一单”成果共享系统。
二是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管理核心制度,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完成磷肥、汽车、水处理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将开展24个已核发行业清理整顿及分类处置工作,推动企业全覆盖。强化实施排污许可证后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违法行为,许可证核发质量、执行报告报送、自行监测执行情况均是抽查重点。生态环境部将全力推进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并加快研究将固体废物、土壤等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三是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切实加强放管结合。生态环境部已经发布新的环评分级审批目录,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还将进一步优化分级审批管理。要鼓励环评管理能力、水平较高的地区开展环评改革综合试点、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改革试点,支持北京市、上海市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化环评改革。同时,注重放管结合,制定实施环评和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行动计划,针对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长江经济带和环渤海地区等区域,针对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风险突出的行业,组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分领域、有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石化化工、水利水电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后评价工作。加快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能力建设指南、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用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等配套文件,建设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并加强对环评文件的技术复核,切实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管理,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集中予以曝光。
四是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大项目环评管理,协调好保护与发展关系。出台煤化工、电镀等行业环评管理报告,研究制定长江经济带“三磷”、油气开采、煤炭等行业环评指导政策,落实七大标志性战役提出的禁止性、限制性产业环境准入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严把项目环评准入关,建立并动态调度国家层面2019年拟开工项目、地方重大项目、利用外资项目等3个台账,并会同相关部门提前介入,加快审批。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也将研究制定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等管理规范。同时,《要点》要求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的环评服务指导,要将贫困地区重大建设项目纳入环评审批台账。
“三个保障”,一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研究推进大数据应用。做好一网通办,推动实现环评、排污许可管理、登记表备案、自主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等信息共享。在初步建成全国固定污染源的环评许可统一数据库的基础上,实现宏观形势分析,并以“互联网+监管”模式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加快建立环评许可技术标准体系,指导文件编制和审批。2019年要完善“三线一单”编制技术体系,制修订《规划环评技术导则 总纲》、产业园区和流域综合规划环评技术导则、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制修订生态、声环境等环评技术导则,制定肥料制造、海洋油气开发等行业重大变动清单,制定汽车、陶瓷等污染源源强核算指南,出台畜禽养殖、家具制造等排污许可技术规范。
三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全系统加强行风建设进行专题部署,正风肃纪严防腐败,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增强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打造生态环保铁军。生态环境部将加强对地方环境管理人员的培训支持力度,为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一个附件,是考虑到2019年排污许可工作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要点》配套了《2019年全国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细化方案》作为附件,不仅细化明确了推进年度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部署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全面推进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强化排污者责任,推进环境管理制度衔接融合、提高环境管理效能,强化宣传、培训和信息化工作等5个方面18项具体工作,而且明确了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考核要求,强化任务落实。其中,重中之重是开展“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强化证后检查和监管执法,逐步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过程多要素的“一证式”环境管理。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