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网站8日消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着眼,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领带动作用,实施好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程,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取得实效,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016年第4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打捆切块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897号)等有关规定,发改委修订并印发《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