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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推进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08-12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教育局、商务局、文明办、团委、妇联、机关事务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商务局、文明办、团委、妇联、机关事务管理局,长春新区城管执法局、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商务局、文明办、团委、妇联、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商务局、文明办、团委、妇联、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省政府领导要求,制定《吉林省推进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吉林省委

吉林省妇联

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8月8日

        附件:《吉林省推进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